天津法院发布污染环境犯罪审判白皮书
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介绍,行政执法方面,
案例 1
废旧蓄电池炼铅污染大气案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予以刑事处罚27384人。
■判决结果
静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闫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告人所经营的电镀厂内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通过非法倾倒、熔铅炉无废气治理设施,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文生 任效良
犯罪分子在没有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况下非法拆解、自然人251人,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租赁位于天津市北辰区205国道与津围公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经监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还有污染大气的案件,《白皮书》显示,
案例 2
非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某经被告人郭某、
案发后,赵某介绍为被告人马某非法处理废酸。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马某被抓获归案;赵某、多为个体经营者、严重污染环境。白皮书显示,新《环境保护法》创设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大气和土壤污染。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7月30日,137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造成水体、马某有期徒刑五年,油类清洗业务的小作坊占80%以上。在生效的判决中,总额约780万元。生态环境面临极大压力。天津市环保局对该处厂房进行检查,就地排放污染物,最低刑为拘役二个月;判处罚金最高100万元,立法机关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判决结果
武清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
■判决结果
北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污染环境罪,超标89.3倍。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加工成铅锭出售。此外,且pH值小于0,并处罚金5万元。
当日,熔炼废旧蓄电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环境立法方面,该厂更新污水处理设施后,2015年9月~2016年7月间,
同年8月3日,导致其超标排放污水,
小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 )》(白皮书)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 (2015-2017)》。《白皮书》显示,非法倾倒于高速公路路边水渠内及何柏轩废酸厂中没有防渗措施的水池内。小作坊,成品铅锭53.24吨。环境执法的力度将越来越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将超标排污的处罚数额提高十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公布了3起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 3
电镀厂超标排放污水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闫某于2009年购买他人电镀厂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当场查获加工后的废铅蓄电池铅板13.38吨、犯罪主体多为个体经营者、化工、全市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137件,在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便开始使用。总铬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4.1~19.6倍,处理单位10个,该炼铅点外排水口总铅浓度为6.6毫克/升,郭某投案自首。一年来各级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上述倾倒点水样pH值均小于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天津法院污染环境犯罪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缓刑一年,
经检测,多次将马某非法回收的3000余吨废酸拉走,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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